丝绸之路研究院2023年博士招生考核工作方案是丝绸之路研究院根据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》 以及西大研〔2019〕40 号《西北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。
丝绸之路研究院在博士招生工作中,始终坚持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规范的基本指导方针,规范考试过程管理,确保相关结果真实有效;合理设计考核环节,注重考核学生综合素质;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,确保博士生招生质量;贯彻信息公开原则,确保录取结果公正透明。
一、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
组长:张茵 卢山冰
组员:朱紫瑞 张茂泽 史党社 曹循 李海波
二、拟招生人数
丝绸之路研究院拟招收名额预计1名。
进入面试考生如下:
三、成绩构成及录取规则
(一)资格审核
丝绸之路研究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考核,不符合申请条件者,不得进入后续的选拔程序。丝绸之路研究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。考核小组从科研能力、培养潜质、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设想、专家推荐等内容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。审核成绩,满分100分,审核成绩低于60分,审核不合格。资格审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。
(二)专业复试
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。考生参加复试均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丝绸之路研究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业复试小组(考核小组所有成员为教授或具备博导资格)对申请人进行复试。
考核小组从思政品德、科研能力、培养潜质、人际沟通等内容对申请者进行专业面试。专业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,第一部分为思政品德考核(满分100分,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,考核结果不计入录取总成绩)。第二部分为综合考核,由外语和专业综合组成,满分200 分,其中外语50 分,专业综合150 分。
总成绩(满分200分)=外语成绩(满分50分)+专业综合成绩(满分150分)
录取规则:按照总成绩排序,依次择优录取。总分相同者,专业综合成绩高者优先。
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专业综合成绩低于90分或总成绩低于120分者,视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四、工作流程及要求
1. 遵循原则,保证质量。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原则。
2. 拟录取结果提交研招办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及总成绩排序(遇有指标追加,将按排序递补录取)。
3. 录取类别包括定向、非定向。要求所有录取类别为“定向”的考生须在《定向考生备案表》签字,并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,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。
4.入学后 3 个月内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者,取消学籍。
5.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、作弊的考生,将一律上报学校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等严肃处理。
6.考生应严格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参加面试,无特殊原因未到场者,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面试当天,考生若遇不可抗力造成的紧急情况,应提前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。
五、工作时间表(包括考核时间、地点)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29-88302984
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
2023年4月21日
2023年西北大学丝路研究院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结果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