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科研助理招聘公告
为进一步推动西北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的智库建设、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,现面向校内招聘科研助理1名,具体协助研究中心的科研和对外交流等工作。本次招聘人员属于《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》中的劳务派遣,具体内容参见《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》。
一、招聘岗位
1.科研助理
二、应聘条件及要求
1.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品行端正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具备团队合作与协同能力,工作积极主动,有责任心,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。
2. 西北大学校内应届硕士毕业生。
3.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,特别优秀者可以面议。
4. 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,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。
5. 本招聘岗位为专职工作,不得兼任其他工作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 报名。2024年7月5日之前,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到丝绸之路研究院(太白校区)办公室现场报名。无法现场报名者可通过网络提交报名材料,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:wangj969@126.com,并与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:13119198162,029-88302984。
2. 资格初审。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资格初审后确定并通知参加笔试人员。
3. 初试。初试为进入复试资格考试。初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,时间60分钟,初试成绩前50%可进入复试环节。初试成绩前50%的应聘者中,如有出现放弃情况,依据初试成绩依序递补进入复试。
4. 复试。复试顺序根据抽签决定,复试采取面试形式,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,内容包括自我情况介绍(5分钟),提问及回答问题(15 分钟)。录用结果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。确定录用人选如有出现放弃情况,依据复试成绩依序递补进行录用。
5. 复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、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相关原件(备复印件各一份),一寸照片一张。
四、录用与待遇
1. 录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,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,一个受聘期为两年。
2. 工资、社保、待遇及岗位考核管理按《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联系电话:13119198162,029-88302984
联系人:王老师 曹老师
西北大学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
2024年6月28日